2016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不打不罵為了誰?

文/圖:喬安娜(新竹平日四團(台語團)領隊)



想參加共學團,只要一個條件,就是要先上過我們舉辦的「家庭教育實踐班」。在這兩天的課程中,講師會提到打罵威脅恐嚇利誘對一個人(孩子)所造成的影響。

因此,許多參加共學的父母對於不打罵威脅恐嚇利誘的認同,來自於不希望孩子心裡受傷或者孩子長大可能會如何等等。也有人眼看自己與原生家庭的關係不良,不希望自己重蹈覆轍,所以才決定放棄自己熟悉,來自原生家庭的教養方式,希望可以學會尊重孩子,與孩子有親密信任的關係。

剛開始執行起來好像也還滿理所當然的。可是時間一久,當父母累積許多情緒後,情況有些轉變,就會聽到團員們自責地懺悔說,動手了!對孩子怒吼了!爆炸了!

「怎麼辦?我又爆炸了!」「這樣孩子會不會『壞掉』?」「我只是小小的打他一下,應該不會有很大的影響吧?」「只有打一次,應該沒有關係吧?」團員們帶著愧疚與焦慮來問我。

在我看來,這些父母們似乎陷入「自我恐嚇」的狀態。越是恐懼與焦慮,自己的內在也就越緊繃起來,那隻手好像就越不能控制... 不自覺得就會舉了起來...

孩子會不會壞掉,是不是真的一兩個人就能決定的?我不確定。事實上,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身邊有太多人事物在影響他。更何況,要如何確認孩子有沒有「壞掉」?或者孩子的「壞掉」又是哪一件事情的影響?

我不同意大人打罵威脅恐嚇利誘小孩,我也不同意大人打罵威脅恐嚇利誘大人,當然也不同意打罵威脅恐嚇利誘自己!

對我來說,不打罵威脅恐嚇利誘,只是我這個大人對待小孩的基本原則,這是我對孩子的尊重,這也是我這個人對待他人的基本原則。因為我相信每個人都值得這樣被對待,尤其是權力資源明顯處於弱勢的小孩。

然而,我有沒有可能打破自己的原則?當然有可能,如果別人不是同等地尊重我,甚至要傷害我時,那麼我可能會有不一樣的反應。因為這樣,我不會擔心自己做錯,也沒有那麼多的焦慮。我只需要思考:面對眼前的這個人,我想要當一個甚麼樣的人?

過去我也曾深深相信打罵威脅恐嚇利誘的效果(真的很有效)。而我之所以決定不打罵威脅恐嚇利誘,純粹是為了我自己。因為我相信自己可以成為一個有能力尊重他人的人。為了不使用打罵威脅恐嚇利誘,我必須長出溝通協調的能力,我必須有辦法聽懂別人的需求與困難,然後和對方一起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就像《父母效能訓練》一書中所說的「第三法」)。

「真的有可能不威脅恐嚇利誘嗎?」有一個新進的團員問我。

我反問他:「如果你不想要孩子做某件事,而且真的可以說出一個孩子能理解的道理來,孩子為甚麼不接受?」

團員說:「可是,他們真的就不肯聽我說。」

「如果孩子不肯聽大人說,那就代表大人與孩子之間的信任不見了。那麼大人就得重新與孩子建立起信任關係。如果你給的限制太多,孩子覺得動彈不得,當然也不願意配合了。」


我說完後,團員點了點頭,回我說:「那我再調整看看。」

你看,我也不威脅恐嚇大人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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