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北車女童裸身】危險的是...?

文:小熊(台北平日三團助教)



在孩子北車裸體的新聞出來後,各種焦慮/滑坡的留言都出來了。

好多人都留言說:才五歲的孩子懂什麼身體自主權啊!

我知道留言的這些人,焦慮是真的,也真心認為孩子不會懂這個......

因為在我們這一代大部份人的成長過程,沒有人告訴我們身體自主權是什麼 ;沒有人告訴我們可以因為我不想要就拒絕大人的捏捏臉頰親親抱抱;沒有人說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每一樣小事做決定;沒有人告訴我們其實可以不用為了滿足長輩或大人的期望過生活...我們沒有機會,在五歲的時候為自己的身體、用餐、玩樂、學習做判斷。我們做判斷的能力被剝奪,於是以為一個五歲孩子沒有判斷的能力。

在影片裡的路人,我相信他們的善意與恐懼。

成長過程中,他們一定也被要求過要把衣服穿上,卻沒機會思考自己到底想要怎麼做;被說穿得太少是羞恥的、主動追求會被覺得是隨便的;或者他們遭遇了什麼,卻覺得是自己的錯。大人會先用一連串的恫嚇語言:不穿衣服會被變態抓走唷!穿這麼少被摸活該!有人欺負你就叫啊!要懂得保護自己啊!

我們的性教育一直停留在教孩子保護自己,私密部位不可以讓他人碰觸。現在慢慢改變成為當別人碰觸孩子身體時,必須取得積極同意;話雖這樣說但是我們卻很少真的落實,當大人打罵孩子時、強拉著孩子回家時、說著長輩抱一下有什麼關係時,孩子的身體都不在被尊重的狀態下,孩子只知道大人可以隨意處置他的身體,不知道可以有說不的時候;之後,這樣長大的孩子,可能也用自己被壓迫的經歷,去壓迫其他比他弱勢的人。

新聞裡的孩子,他是一個從小就被尊重身體自主的孩子,不打不罵,知冷知熱,決定自己要穿什麼不穿什麼,也不用因為父母的情緒而被綁架情感行為;他一直在為自己做判斷,也承受著這些判斷的後果,這些承受後果的過程,也有他父母的全心陪伴。這樣的孩子,不會由人處置他的身體,也不會隨便侵害別人的身體。

而關於保護自己,孩子真的能夠保護自己嗎?面對體型力量都差距很大的大人有心犯罪,孩子該怎麼保護自己?該保護孩子的,是大人!

新聞中的這對父母選擇的保護方式是為孩子撐起空間,捍衛她的選擇,嘗試對話。
否則,那個當下直接衣服套上孩子的身體,就不會有這些後續了。
而保護的方式只能是限制嗎?
在重重的限制之下,孩子的能力是不是也被削弱了?
除了限制,我們能做的可不可以是做好知識的傳遞以及積極的架構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

我看到一些令人心寒的留言,說著不穿衣服,那麼被戀童癖盯上/被性侵/被偷拍上傳....blabla都是剛好而已。
而因為這些潛在的犯罪者,大家焦慮的要求父母把孩子的衣服穿上;說著沒辦法限制這些犯罪者,只能先從限制孩子做起。
犯罪是無法被限制的嗎?

當我看到有人留言說在論壇已經看到有人說自己在現場有拍到照片,我說那你的行動為什麼不是報警?警察可以查IP鎖定地址。
對方回我:關我屁事,要也是孩子的媽自己處理報警。

你看到了犯罪,卻沒有行動,就是共犯而已。
你看到了犯罪,寧可什麼都不做,因為到新聞留言底下留言指責孩子跟父母對你來說簡單多了。

留這些話的人知道該檢討的是加害者嗎?為什麼不是強暴犯該管住自己的下半身不要侵害別人?為什麼不是檢討那些偷拍散佈的人?

我們需要探究犯罪者的生成跟原因,卻不應該為他們的犯罪在被害者身上找理由。

沒錯,今天就算一個成年女子/男子全裸走在街上,也不代表他就應該被性侵。

不是裸體就違法:士檢認為,根據大法官釋字六一七號解釋,「猥褻是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且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猥褻物品包括暴力、性虐待或其他足以引起他人性慾的物品,但相關照片僅單純露點或站或坐拍照,未做出性挑逗、噁心動作,也非拍攝性器官特寫等,即便露點,尚不構成猥褻。

有人說違反善良風俗,關於善良風俗的認定是什麼?僅僅因為他人觀感就去認定犯罪是適合的嗎?
我如果看到兩個人在街上牽手親吻,心裡覺得羞恥就可以告他們猥褻嗎?

再來是未取得同意就拍攝還有妨害風化這件事。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孩子脫衣服是因為他熱不是因為他意圖使人觀覽,但拍攝照片影片還散佈,有問題跟妨害風化的難道不是這些人嗎?

口口聲聲說孩子裸體不尊重他人,那何不圍觀的這些人先尊重孩子一下,把視線從孩子的裸體移開?路人之所以成為路人就是他走過去就好,孩子在定點等爸爸來接,怕熱才脫衣服,路人看了不舒服真的就是走過去就好,為什麼要圍觀呢?

如果你有擔心,那是不是除了表達關心,也嘗試理解情況,而不是不清楚脈絡就強加自己的想法在別人身上?

一個裸童事件,有很多需要思考的面向跟對話。

如果你也有滑坡跟擔心,不如先去好好想想那個擔心究竟是怎麼來的?
除了用曾經受壓迫的身份去壓迫別人,能不能換個角度做些什麼,讓社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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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1. 媽媽可以請她穿一下內褲,比較衛生,這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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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尊重小孩對熱的感受, 也可以同時跟孩子討論同時學習尊重別人,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這麼突然的裸身. 跟孩子一起討論出其他的方法讓她覺得不熱, 而不是只有裸身一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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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回覆樓上,確實熱的時候並不是只有裸身一個方法,跟孩子一起討論其他方法也是必須的,但這是需要經過時間跟孩子討論,我們需要給小孩多點時間與空間,讓他們成長,並不是一次討論立即就能有其他方式,我相信北車當事父母在生活中就不斷跟孩子在溝通討論,只是很容易都被大眾忽略。

      如果每一次討論就能有彼此達成共識的方法,我相信現今社會上很多問題或許就能迎刃而解。

      所以社會大眾是不是能給小孩子多一點友善的空間,而不是直接要求或套用我們的標準要他們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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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媽媽說了,孩子對熱很敏感。在外都不介意裸身,在家裡應該也是光溜溜的跑來跑去,平時一定有很多的機會可以討論。
      從新竹搭車回程就已經沒穿褲子,(我覺得就衛生及禮貌層面在遊覽車上裸屁股都是不恰當的)但由於沒人抗議,媽媽也不會想要與孩子討論,又錯失了一次可以跟孩子溝通的機會。

      以上。我覺得孩子確實會有自己的想法跟需求,但若家長可以想更多,提前跟孩子討論可能遇到的問題,這樣不是更兩全其美嗎?但我覺得媽媽好像只想尊重孩子,反正她長大就會了,從沒有想過要討論或溝通這一件事情。當然此次溝通無效。

      家長也是要學習的,家長也是有缺點的,這我也知道。但這世界真不是100%善良,媽媽出遊身心俱疲下沒辦法完全照料孩子,那也該盡量找個隱蔽位置,或是搭計程車回家,在路程慢慢跟孩子討論。
      為了不驚嚇孩子,選擇驚嚇所有公共場合的其他人。我覺得很自私。在你們要求給孩子多一點友善的同時,也請你們也對我們社會大眾不習慣在非海邊或泳池看到裸露多一點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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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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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裸男(女)走在路上,只要表明:沒有意圖使人觀賞,有沒有構成妨害風化也就很難認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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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妨害風化有很重要的點是意圖使人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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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裸男(女)走在路上,只要表明:沒有意圖使人觀賞,有沒有構成妨害風化也就很難認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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