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如何愛孩子》書評 關於小孩的樣貌

文/鄂婷瑛(高雄共學平日三團領隊)



前一陣子,我有個喜歡看的電視節目。本來基於台灣在眾多事情上過於依賴中國的擔心,我是不看中國節目的。可是那個節目卻點亮了我的眼睛。

那是一個記錄一群剛上一年級的小孩的實境節目。小孩住校,在學校度過好幾天,在那些日子裡,他們會生氣、會固執、會打架吵架、會迷路、會不想吃飯、會想家、會質疑老師、也會做出很多超乎我們想像的事情。 我喜歡這個節目,一方面是讓我想起了很多跟孩子共度的時光,另一方面,我非常驚豔於,中國製作出這樣一個節目,一個讓小孩能以小孩的樣貌被看見的公眾電視節目。

我常常不忍心看那些,在台灣的電視節目裡出現的小孩。偶像劇裡的小孩,總是聽話乖巧又懂事;歌唱節目的小孩,總是禮貌得體很像大人恰如其分;幼幼台的小孩,彷彿都只有身體沒有臉孔與表情。我們從來沒有機會,在電視節目裡,看見孩子真正的樣貌。他們直接、真實、會害羞、無厘頭、會堅持己見、會說出大人都回不了的話、會哭鬧尖叫、不受控制、快樂、敏感、總是動來動去、有時候拒絕別人,把別人趕走、有時候卻很樂於分享。除此之外還有許多許多。 而這些,我們都不太能在電視媒體或公眾場合裡看到。  

孩子被消音。孩子的真實樣貌被消失。  

不太久以前,女人們也是被消音,被消失的。  

前幾天我跟幾位媽媽分享科札克的故事時,說到,身為孤兒院長的科札克辦了一份刊物,邀請孤兒院裡的大人小孩和他們的朋友,都可以投稿。

我自己讀到這段的時候,心裡非常震撼。

小孩能夠在一份刊物裡,發表自己的看法,說出自己的心聲。孩子的聲音有機會被大家聽見,這對整個社會而言,是多麼的意義重大!(我們的國語日報也可以投稿,可是這些投稿是被挑選過的,是被大人認為的作品才能出刊的)

前陣子,有朋友知道我正在讀柯扎克寫的《如何愛孩子》,我簡短分享後,他問我,「從今日的眼光來看,你覺得柯札克的觀點如何?」我說,「我覺得非常進步!」

所謂的進步,我們可以這樣看:

一百年前,電燈泡在那個時代還是個進步的發明。但在一百年後的現在,電燈泡已經變得如此基本與普及。

然而柯札克在一百年前在這本書中提出的觀點,那些深刻的主張與洞見,對於兒童權利的宣示,以及從兒童的角度出發所看見的世界,在現在看起來,還是處處讓人驚嘆! (畢竟台灣社會還處在一種,當聽到「兒童權利」這樣的字眼時,還有許多人會立刻跳起腳來說,「那我們大人的權利呢?」的情況啊。)  

在書裡,柯札克主張:

孩子有遊戲的權利,有在豐富的、變化無窮的自然與真實世界之中遊戲與工作的權利。 孩子有知道真實的權利。不要說謊,不要隱瞞,不要用大人的虛偽和恐懼去教導小孩。

在兒童人權大憲章裡,他更清楚地宣示最重要也最基本的三大權利:

1. 兒童有死亡的權利

2. 兒童有活在當下的權利

3. 兒童有做他自己的權利  

我記得,第一次看見有人主張「兒童有死亡的權利」這個說法,讓我覺得不可思議!我心想,你可以說孩子有發言的權利、有過著安全與自由的生活的權利、甚至有反抗的權利,但怎麼能說,他有死亡的權利呢?我們又有誰能夠接受,孩子有死亡的權利?  

「因為害怕孩子被死亡帶走,我們把孩子從生命的身邊帶開。因為不想要他們死掉,我們不允許他們活著。」  

「瞭解自然的人說,他知道並不是每一顆麥子都會結穗,不是每一隻雛鳥都會存活,也不是每一棵小樹都會長成大樹。」  

柯札克瞭解真相,說出了真相。

或許他真正了解到的不只是,兒童有死亡的權利,而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或早,或晚,生命會帶著我們走到死亡。然而重要的是,不要讓對死亡的恐懼,帶我們離開生命。不要讓害怕,阻礙我們出發去冒險、去經歷、去為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事物,不盡一切地付出。 也許是因為這樣,柯札克始終沒有離開那群和他一起被帶進到集中營裡的孩子。他一直和他們在一起,直到走進毒氣室結束生命的那一刻。  

讀著這本書的時候,我的腦海裡,經常浮現出柯札克的身影。他蹲下來,蹲得很低,用孩子的高度看著眼前的孩子,試著體會他的感受與世界。 他靜靜的看著眼前的孩子,看他如何從遠處搬來一張椅子、如何爬上去、如何遇到挫折、如何終於歷經千辛地把門打開。他只是靜靜地觀察、靜靜地思索,不打擾。他不只看見孩子會搬椅子了、可以把門打開了,他花更多時間探究在這過程中,孩子的心智如何發展,而這過程中的每一步,對孩子的成長來說,又是如何深具意義。  

書中有很多這樣的段落,描寫了許多的小細節:剛學會走路的孩子跌跌撞撞的跨出門檻、孩子打破玻璃杯、孩子把食物吐出來、孩子在電影院裡扭來扭去哭鬧尖叫、孩子翻看每一個小縫隙觀察螞蟻、孩子注意到大人沒看見的細節。

在這本書裡,孩子的樣貌、孩子的眼光與聲音、孩子的心情,柯札克都有許多細緻的描寫。裡面有對大人世界的理解,也有沈痛的批判。他常諷刺大人世界的荒謬,控訴我們常常用一套嚴苛的標準面對小孩,卻用另一種標準寬待自己。  

於是他說, 「在你想要認識孩子之前,先認識你自己。在你開始畫出孩子的權利和義務範圍之前,先認清你自己可以做到什麼。最重要的,你自己也是個孩子,你必須認識自己、養育自己、教導自己。 認為教育學是關於孩子的科學,而不是關於人的科學這是最可怕的錯誤之一。」  

這不只是一本為孩子訴說的書,他也在為我們每個人訴說,因為,我們都曾經是個孩子。 

感謝譯者林蔚昀把這本書帶來台灣,讓這片土地的每個人,都有機會從孩子身上學到什麼,都有機會重新認識自己身為一個人的樣貌。  

最後在柯札克為兒童爭取權利的背後,或許他真正想說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 
1. 我們都有死亡的權利
2. 我們都有活在當下的權利
3. 我們都有做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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