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台鐵親子車廂請做到好

文:親子共學團領隊李佳怡、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張淑惠


前年兒童節,民間團體舉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創造親子友善空間」記者會,要求台鐵增設親子車廂、親子廁所,動線必須無障礙,並設置推車擺放處,因親子的行動需求及兒童在受限空間下的身心需求等權利,應受保障。


兩年後,經過多次會議,台鐵改良舊型自強號之內裝,打造出第一部親子車廂樣車,配有親子廁所、哺乳室、置放推車區、親子雙排座椅,大大減低親子行的困難,確實鼓舞人心,但遺憾的是並沒有適合並吸引兒童駐足遊戲或休憩的區域。

許多學者研究空間密度與兒童行為的關連,「MurphyLeeper指出擁擠或不良的空間安排會造成個體的緊張與疲勞」,「人數增加而空間不變,幼兒獨自的活動較少、攻擊性的行為也增加」(摘《幼兒學習環境設計》),如上可看出孩子受到的壓迫,我們提出比照國外設計像是閱讀區、塗鴉牆或童趣的固定乘坐遊具..等,並做防撞包覆軟墊,共識不足的溜滑梯及球池等則建議列入新購車廂規劃經專家評估後試行,但妥協後的構想因維管不易及對兒童行為的支持不足全數遭到否決。

5/24親子車廂會勘,30多個親子家庭前往,再度提出上述構想及以下呼籲:

第一兒少法第33條規定「交通及醫療等公、民營事業應提供兒童及孕婦優先照顧措施」,《世界人權宣言》也表示「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料和協助」,我們拒絕被以時間太趕、合約已簽訂為由搪塞,懇請交通部勿趕政績,台鐵明確給予會勘後如何改善之回應及時程。

第二、親子車廂的打造是為硬體之完成,其中蘊含保障兒童權利的精神,兒童不是成人的縮小版,每位兒童都應得與成人同等尊重,請台鐵進行大眾宣導並放入員工教育訓練,讓每節車廂都是兒童友善,兒童特質在公共空間能被重視。

第三公開未來親子車廂購置計畫,納入親子、幼教及安全規劃專家意見。

第四親子應享有優先搭乘親子車廂之權利,然在共融同處互相接納之原則下,親子乘坐權不應被侷限於親子車廂,同時任何族群之乘客也有搭乘任何車廂(包括親子車廂)之權利,尤其歡迎需較大空間的身障朋友共同使用。

公共設施打著友善兒童旗幟實則膚淺形式時有所聞,台鐵有諸多改進,我們給予高度肯定,但也請能夠繼續堅持兒童人權的立場,為孩子們的乘車需求,再多一點努力。

ps.原文曾刊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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